西交研〔2006〕82 号
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,研究生毕业证书遗失不予补发,由于我国研究生毕业证书的唯一性,造成广大研究生毕业证书遗失无法补证。为了方便遗失人员的工作和生活需要,规范毕业证书遗失证明。特制作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毕业证明。
一、申请办理研究生毕业证书遗失证明时,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:
1、本人申请书;
2、本人身份证(护照)原件及复印件;
3、原指导教师或证明人、担保人负责任的文字说明书;
4、原毕业学院(中心)研究生主管领导的审批意见;
5、研究生在校成绩表复印件(可在学校档案馆复印);
6、其它相关证明材料。
二、研究生毕业证书遗失证明由研究生院负责签发。
三、所出具的证明仅用于被证明人曾在西安交通大学学习经历的证明,此证明不具有其它法律效力。
四、此证明仅出据一次,复印件不具有证明作用。
五、如原毕业证又找回,该证明不再具有证明作用。
六、其它学历证书的遗失证明参照此规定办理。
七、本规定解释权归研究生院,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
二零零六年十月十八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