研究生表彰奖励实施细则
 
   所有表彰奖励的申请评比,按照《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表彰奖励办法》(西交研[2004]99号)执行。
 
    
   自愿申报,学院按照申报者奖学金评定的情况及综合表现向学校推荐博士生、硕士生各一名。
 
    
    优秀研究生
  
   
 
   (1)采取自愿申报;
 
   (2)博士生按照学院分配名额,由班级参照申报者奖学金评定情况及综合表现评定。
 
   (3)二年级硕士生学院按班级分配名额,由各班参照申报者奖学金评定的情况及综合表现评定。
 
   (4)三年级硕士生按班级分配名额,由各班参照申报者中期考核的情况及综合表现评定。
 
   (5)研分会单独分配名额(由研分会根据申报者的综合表现评定)。
 
    
   (1)采取自愿申报;
 
   (2)博士生、硕士生均由学院按照班级分配名额。由班级初评,学院审核。
 
   4.社会活动积极分子
 
   (1)采取自愿申报;
 
   (2)由学院按照班级分配名额,由班级初评,学院根据申报者的现实表现进行审核。
 
   5.品德高尚奖
 
   (1)采取自愿申报;
 
   (2)由学院根据申报者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核、向学校推荐。
 
   6.其他。
 
   二、竞赛奖
 
   (1)文化活动;
 
   (2)体育竞赛;
 
   (3)其他竞赛。
 
   以上奖项是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自行申报,各类竞赛奖由组织单位提供获奖项目及获奖证书,直接由校表彰奖励评审委员会审定。
 
   三、集体奖
 
   先进班集体:
 
   (1)采取自愿申报;
 
   (2)学院按年级分配名额,学院根据申报班级的综合表现进行评审。
 
   机械工程学院
 
   2011年9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