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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

发布时间:2018-09-30 点击数:

机械学院2017级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

(一)参评对象:2017级正式注册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(全脱产学习)。

(二)参评资格:

1.申请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:

(1)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
(2)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
(3)诚实守信,学风端正,精勤求学,品学兼优;

(4)积极参与科学研究、专业实践和社会实践。

(5)申请者须已缴清学杂费;或者已申请助学贷款或者期限不超过3个月的学费缓缴,且已缴清应缴金额与缓缴金额之间的差额。

(6)前一年课程学习全部合格;

(7)遵守《西交机械[2016]012号》机械工程学院关于长学制研究生管理的实施细则;

不满足上述基本条件的研究生不具有参评资格。

² 蒋震奖学金获得者不得参与奖学金的评定,且若第二年因成绩等问题被企业复审不通过者,同样没有第二年的奖学金评定资格。

² 参评的成果不能在两个不同的学年内重复使用,一旦发现,取消所有奖学金参评资格

(三)评定办法:

1. 按照年级综合成绩排名(学习成绩占80%、思想品德评分占10%、科研成果加分占10%),择优确定学业奖学金获得者。

2. 学习成绩按照“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绩点计算办法”(附件二)计算。

3. 班级互评按照“机械工程学院硕士生奖学金评定班级互评表”(附件三)打分。

4. 科研成果加分按照“机械工程学院硕士生奖学金评定论文评分细则”附件四)核定。

5. 学术型与专业型硕士生分别排队,年级综合排名处于前列的研究生,可获得学业奖学金;年级综合排名靠后的研究生,不获得学业奖学金,具体名额由学院评定小组按照学校下发的指标确定。

    (四)考核时间:2018年10月

机械工程学院

20189

 

机械学院2016级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

(一)参评对象:2016级正式注册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(全脱产学习)。

(二)参评资格:

 1.申请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:

(1)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
(2)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
(3)诚实守信,学风端正,精勤求学,品学兼优;

(4)积极参与科学研究、专业实践和社会实践。

(5)申请者须已缴清学杂费;或者已申请助学贷款或者期限不超过3个月的学费缓缴,且已缴清应缴金额与缓缴金额之间的差额。

(6)遵守《西交机械[2016]012号》机械工程学院关于长学制研究生管理的实施细则;

不满足上述基本条件的研究生不具有参评资格。

(三)评定办法:

1.按照中期考核综合评分排名(其中中期考核成绩占90%、班级对思想品德的考察评价占10%),择优确定学业奖学金获得者。

   2.思想品德评分以班级评定小组统计为准:

符合以上思想品德评价基本条件者思想品德得分为满分,不符合者思想品德得分为零且无参评资格。如有突出表现且获得省级以上表彰者经个人申请,报学院评定委员会审批酌情加分(不包括科技竞赛类)。

 3.学术型与专业型硕士生分别排队,年级综合排名处于前列的研究生,可获得学业奖学金;年级综合排名靠后的研究生,不获得学业奖学金,具体名

额由学院评定小组按照学校下发的指标确定。

4.中期考核优秀者自愿申请国家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,由答辩专家从思想品德、科研成果、学科竞赛和社会实践,以及“三助一辅”等要素进行综合评定。

 (四)考核时间:2018年10月。

机械工程学院

20189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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